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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其它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关键字:icp承诺书,依法经营承诺书,icp申请 Power by 汉唐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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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ICP)经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一、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 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 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五、 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
安全管理制度。
六、 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七、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规定的其它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1、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3、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法人签字并公司盖章);
公司股东为自然人,需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股东为企业法人,需提交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4、已设立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控股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复印件;
5、一年内新设立的公司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
设立一年以上的公司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期(一年内)审计报告;
6、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清单列表(含姓名、职务、学历、联系方式等),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资历证明复印件;
7、房屋租赁协议或其办公场地证明复印件;
8、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文件复印件;
9、公司为员工所上的社保证明(应加盖社保机构红章);
10、员工的劳动合同原件(提交材料时携带,核验后当场退还);
11、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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