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汉唐咨询 >> SP经营许可证 >> 浏览文章

sp分部信息变更材料提交

关键字:sp申请,sp变更,sp Power by 汉唐咨询
全国咨询热线:4006-516-158

        根据2009年4月10日颁布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五号令)的关于sp申请后的办更问题做了如下诠释,第三十二条规定: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变更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完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第三十一条 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或者其授权经营电信业务的子公司,遇有合并或者分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化、业务经营权转移等涉及经营主体需要变更的情形,或者业务范围需要变化的,应当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针对sp企业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如下:

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发布单位:企业注册局 发布时间:2005-12-22
1、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的《营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加盖公章);
2、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地址的,提交变更后地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出资人出具的原任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负责人登记表》(分支机构加盖公章);
6、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资金数额的,提交企业法人出具的《资金数额证明》;
7、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8、企业法人变更名称后,其非法人分支机构相应变更名称的,提交企业法人的登记机关出具企业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企业法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登记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营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资金数额证明》、《负责人登记表》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


点击这里QQ交谈

相关文章

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系统